吉林分校

您当前位置:辽源人事考试 > 考试快讯 >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4-08-31 11:05:39 吉林公务员考试网 jl.huatu.com 文章来源:吉林华图

Document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谓是民法前期学习的核心重点,因为它不仅本身具备考点,而且和民法后续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是相关联的,故大家掌握它的必要性想必就不用再多做赘述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考试中的考察方式绝大多数是结合小段落案例,让大家去分析选择,少数是直接考察判断标准的记忆,后文会提到,也就是年龄和精神状况。所以大家在学习的时候,重在理解记忆,切忌死记硬背。

  依据自然人的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我们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不满八周岁;精神状况: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已满八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已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精神正常)

  (补充: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这是需要大家直接记忆的要点,年龄方面没有什么捷径,需要熟记,但是两种不正常的精神状况,可以简洁的记为:

  不能辨认=全疯;

  不能完全辨认=半疯;

  因为在大家的考试中,并不会出现具体的病名让大家做判断,比如××病之类的。即使有,也是如抑郁症这般,大家依靠常识便可轻易判断并不属于精神问题。

  自然人精神状况出现在题目中就是原文呈现,不能辨认或不能完全辨认,因此,大家只需要简单记为全疯或半疯即可。

  在了解具体的分类和判断方式后,其次我们来看三种行为能力对应的法律效果又分别是什么。

  列举如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代指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例:7岁的小明想要去超市购买一瓶2元的可乐,应该由小明的法定代理人(一般指父母)代为购买,不能本人购买。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例1:8岁的小明想要去商场购买一部价值3000元的智能手机,应该由小明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购买,或者在经过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本人自行购买,又或者先斩后奏,也即是本人先行自行购买,后只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同意即可。

  例2:8岁小明在超市消费后,用抽奖券抽到电瓶车一辆,该中奖有效,超市应交付电瓶车给小明。

  例3:8岁小明想要去超市购买一瓶2元的可乐,可本人自行购买。

  此处三个例子按顺序对应上文解释。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例:18岁的小明想要去商场购买一部价值3000元的只能手机,可以本人自行购买。

  综上,文中给大家总结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种分类的判断方式以及相对应的法律效果,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网课学习—— 华图优品

面授课程—— 助你上岸

招考公告—— 招考资讯

图书推荐—— 图书教材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法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介绍,如果要了解更多热门资讯,欢迎关注吉林华图教育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吉林省考课程表
吉林华图:jilinht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点击关注

10w+
阅读量
150w+
粉丝
2w+
点赞数

联系我们
蜀ICP备2023044056号-2 川公网安备51018002000144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在线客服